你是否喜畛刳午休的时候听音乐或打游戏,并且不喜欢戴耳机,为此影响同事休息也不当回事,还觉得无伤大方,如果你也是这样,那么可要注意了,或许你已经违反了公司员工条例, 可能会被公司警告处分,严重的或将面临解雇的危害,事情是这样的...
王小石(化名)喜畛刳午休的时候听音乐、打游戏,经多人提醒后仍不纠正,公司先后7次依《员工事情规则》给予王小石警告处分后,王小石仍未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每次公司提出警告后都向公司提交《异议申请书》,该《异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午休时间玩手机,并非事情时间,午休时间我有自由运动的权利,公司针对午休时间玩手机有声音给予警告处分限制并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权;公司对此忍无可忍,最终解雇了王小石,为此王小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55729.7元(经济赔偿年限10.5年×近一年月平均收入7415.7元×2),仲裁委不支持,王小石先后向法院提出2次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公司正当解除与王小石的劳动关系!(真实案例,来源:劳动法库)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友善是作为公民的基本品德规范,也是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的体现,王小石在办公场合掉臂他人感受,肆意纵�自身喜好,在公司以多次警告提醒其行为已滋扰他人的情况下,仍未作出任何改变。劳动者虽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理应以不影响其他人员为前提,在午休期间选择合理的方法休息是尊重其他劳动者的应有之义,王小石通过打游戏、寓目视频、外放音乐等方法在办公场合制造种种声音,应属于其在事情场合喧哗的一种方法,亦非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
《员工事情规则》中亦明确划定,在事情场合内喧哗给予警告处分;在一个年度内获得一次警告后,再次违反纪律的,给予严重警告;一个年度内警告累计三次、严重警告累计两次又再次违纪的给予解雇处分。双方对《员工事情规则》的真实性无异议,公司据此解除与王小石的劳动关系,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三十九条划定,一审法院认定公司正当解除与王小石的劳动关系,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小编觉得听音乐、打游戏自己没有错,午休时间也有自己的休息习惯,不管是听音乐、照旧打游戏都是自己的自由,可是影响他人休息是一种没有修养的行为,不明白尊重他人的行为,如果你也喜畛刳公司听音乐、打游戏那么请你戴上耳机、以免打搅他人,如果你平时有听音乐、打游戏的习惯,在公共场合请记得戴上耳机,因为尊重他人是公民的基本修养和素质,对此你赞同吗?
喜欢听音乐,请戴上音乐耳机...
喜欢打游戏,请戴上游戏耳机...